需要了解桥梁预压水袋、试压水袋、水囊产品价格信息,可拨打13908373267来电咨询

    预压水袋_试压水袋_桥梁预压水袋水囊生产厂家_重庆君正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2014年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的挑战和希望-橡胶行业新闻

    橡胶行业新闻:2014年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的挑战和希望-橡胶行业新闻

    中国橡胶网讯  橡胶工业是涉及国民经济、国防军工、航天等重要门类的产业。橡胶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科技、国防、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医药卫生和日常生活等领域,尤其是在交通和建筑领域的应用最为广泛。在轮胎制造中橡胶用量占65%~70%左右。

    我国是橡胶资源非常匮乏的国家,天然橡胶约80%、合成橡胶约46%依赖进口。因此,充分利用、正确处理废橡胶资源生产再生橡胶,是我国橡胶工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废橡胶有环保、资源的双重使命,中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具有发展的空间。

    中国废橡胶综合利用基本格局

    目前,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形成了以生产再生胶为主,适度发展硫化橡胶粉和胶粒直接应用,加大再生胶、胶粉的深加工力度,大力推广预硫化轮胎翻新的基本格局。

    中国废旧轮胎和再生胶循环利用的意义

    废旧轮胎和再生胶的循环利用是中国橡胶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胶粉除少量直接应用和沥青改性,绝大部分用于生产再生胶。大力开展废旧橡胶综合利用,不仅可缓解我国橡胶资源短缺局面,减少对进口橡胶资源的依赖,也是解决我国固体废弃物“黑色污染”,促进我国橡胶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中国再生橡胶行业前景

    利用废橡胶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橡胶和胶粉,将其变成橡胶再生资源,解决废旧橡胶带来的环境污染,缓解生胶资源匮乏和短缺。再生橡胶作为橡胶原材料一部分,与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并立应用于橡胶工业,已列入国家《轮胎产业政策》文件。

     

    2008-2013年再生胶及胶粉产量 单位:万吨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再生胶

    250

    270

    300

    350

    380

    胶粉

    25

    30

    36

    40

    50

    合计

    275

    300

    336

    390

    430

    利用废轮胎

    357.5

    390

    436.8

    507

    560

     

    2013年380万吨再生胶利用率明细表

    行业分类

    消耗量%

    数量(万吨)

    轮胎行业

    30.00

    114.00

    非轮胎行业

    70.00

    266.00

     

    力车胎行业

    40.00

    152.00

    胶管胶带行业

    15.00

    57.00

    胶鞋行业

    5.00

    19.00

    橡胶制品行业

    10.00

    38.00

     

    中国废橡胶、废旧轮胎产生与政策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2)》公布的数字,2011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约1000万吨。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汽车工业的发展,按每年增长5%-6%,2013年全国废旧轮胎产生量为1080万吨,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废旧轮胎最大的产生国。还不包括每年报废的大量胶管胶带、摩托车胎、电动车胎、自行车胎、胶鞋等众多废旧橡胶制品,其数量也在几百万吨,每年产生的废橡胶、废旧轮胎数量保守估算在1500万吨以上。

    国家一直把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和长远战略方针,将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5月13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1个委部局联合发文,提出《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再制造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

    2010年9月15日,工信部印发了《轮胎产业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三胶是指天然胶、合成胶和再生胶。

    2012年7月31日,工信部颁布2012年第32号公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3月14日,颁布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2月14日,国家发改委网上公示了《再生橡胶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014年3月1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颁布《绿色轮胎技术规范》自律标准,要求使用环保、无毒无害符合欧盟REACH环保标准的原材料。

    2013年,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大幅下降,目前天然橡胶降到11000-13000元∕t左右,合成橡胶降到13000元∕t左右,而再生胶销售价格依然保持在4000-6000元/t。2013年全行业再生胶产量380吨,胶粉50万吨,继续呈上升态势。

    从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2014年1月对42家会员企业统计分析来看,全国再生胶、胶粉总产量同比增长13.46%;销售量同比增长11.39%;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1.46%;产品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8.40%;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4%;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04%。预测2014年再生胶、胶粉产量将达到410万吨、55万吨。

    中国废旧轮胎处理和回收方式及对环境的影响

    目前,中国废旧轮胎的处理方式有生产再生橡胶、胶粉以及将废旧轮胎进行热裂解利用、炼油等方式。其中,生产再生橡胶是主要的处理方式。

    国内外废旧轮胎回收方式差别非常巨大。很多国家轮胎生产企业都需要缴纳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但在中国尚无此政策,外资轮胎企业也无需缴纳。我国轮胎产量40%出口,出口企业要向世界各地缴纳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但在中国本土则无需缴纳回收处置费。我国目前是采用价高者得的的模式,将废轮胎作为物资卖给回收个体。

    随着中国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建成通车,汽车使用的普及,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极为便利,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废旧轮胎,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环境带来危害。

    世界许多发达国家都曾发生过由废轮胎带来的环境问题,例如:美国佛罗里达州曾发生大面积传染性疾病流行,后查明是废轮胎集水孳生的蚊虫所为:又如美国加州斯坦尼斯劳斯废旧轮胎堆放点1999年9月22日发生自燃,浓烟直冲600米高空,溫度高达1000℃,大火燃烧到10月4日时已融化出8万加仑油脂,流入附近一水塘,水塘变为油塘后继续燃烧,数百吨污染物飘落到100公里外的旧金山和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附近地区则下起浓浓的黑雨。日本大分县北部三光村废轮胎自燃污染事件也是一个例子。1991年12月,三光村某工业废弃物处理工厂内露天堆放的约6万条废轮胎发生自燃,持续了100天。燃烧后流出的液体物质污染了附近的河流,造成鱼类大量死亡。事件发生后,当地居民要求将另一家工厂露天堆放的60万t废轮胎搬走,但由于数量远远超过了当时的处理能力,直到第二年的夏天还剩下2/3来不及处理。于是,这些废轮胎堆放场产生了大量的蚊子,当地保健所不得不使用杀虫剂灭蚊,结果又造成了农药对河流的污染事件。

    废轮胎是一种难融、难降解的有机高分子弹性体,埋在地下数百年不分解,污染地下水。这些“黑色垃圾”无论采用堆放、填埋还是焚烧的方法处理都将带来环境污染,占用土地资源,而且容易滋生蚊虫传播疾病,是世界公认的固体废弃物。

    中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2013年8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指出资源环境制约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解决节能环保问题,是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意见指出,开展城市综合试点,研究制定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目标。国家已经启动探索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 ,规范中国废旧轮胎回收体系,正在建立地方与国家层面的废旧轮胎回收体系,这种发生源有价交易和无序状况将会很快得以改变。

    废轮胎处理发达国家均按废弃物处理立法,对利废企业给予鼓励与补贴。如美国各州的立法不同,但处理废旧轮胎政策基本相同,均分别给于每条轮胎3-5美元的补贴;加拿大规定每处理1吨废旧轮胎给60美元的补贴;欧洲每吨给于140欧元补贴;中国台湾每吨废旧轮胎由台湾环保署给于3200元新台币补贴,香港每吨由香港环保署给于1700元港币补贴等,该费用均在收缴的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中支付。

    目前,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正处在关键阶段。为了稳定行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企业优化升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工艺要向安全环保型、装备向节能高效型、产业向量化规模格局发展。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国家2012、2013年分别出台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使利废橡胶产业首次有了“许可证”,规范了利用企业准入门槛。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行业脏、乱、差现象将得到遏制,利废橡胶企业良莠不齐现象将得到改变,规模不达标企业将限期退出废橡胶综合利用舞台,做优做强规模企业将成为行业主流。

    2013年中橡协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确定了2013-2014年度行业绿色发展方向:淘汰“小三件”,改变废轮胎粉碎工艺;制定再生胶行业自律标准,淘汰煤焦油;改变再生胶高温高压脱硫工艺,采用无压连续环保脱硫工艺的三大任务。如何创新绿色再生胶生产工艺,将成为我国再生胶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

    1月3日,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专家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对中国社科院提供的《青岛市废旧轮胎回收和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中“总则、废旧轮胎的回收、保管和运输、废旧轮胎的综合利用、实施废旧轮胎联单制度、监督管理、罚则、附则”进行了讨论。专家认为,青岛市废旧轮胎回收和利用管理办法对规范青岛市废旧轮胎回收和综合利用,扭转废旧轮胎回收利用过程中二次污染,提高利用水平,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动青岛市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够起到关键作用。通过试点城市实施,不断完善,为今后在全国推广废旧轮胎回收和利用管理。建立废旧轮胎回收和综合利用“许可制度”可以在“准入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门槛,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便于监管部门监督。对执行废旧轮胎回收和综合利用“联单制度”可以实现轮胎全生命周期管理,彻底避免目前废旧轮胎在回收方面的缺陷,也是今后企业和经营者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基金支持的重要凭证。

    1月22日,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TIP工作组到京,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座谈交流。 TIP工作组认为伴随中国轮胎消费市场的迅速发展,目前的管理实践可能不足以面对未来的挑战;希望通过合作分享不同国家的相关经验,帮助中国为将来的废旧轮胎回收与处理做准备;为中国废旧轮胎(ELT)研究提供帮助。并且就ELT如何搜集、使用等,通过研究机构搜集信息,探讨下一步工作等进行了广泛交流。

    1月29日,财政部根据调研和各方面反映,对现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或将启动对再生胶等再生资源产品增值税按一定比例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调整,种种迹象表现将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4年,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正处于一个装备向安全节能转型、工艺向程控联动转型、产品向绿色环保转型的关键时刻。是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协同中国橡胶工业由大国向强国转变的重要时期;围绕与国际接轨,强化保护环境与再生资源同行,推进可再生橡胶资源绿色环保利用的强国战略,自主创新、转型升级,节能环保、绿色发展,标准自律、保持行业平稳较快发展。

    中橡协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将在2014年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贯彻中橡协提出的橡胶工业强国发展战略研究,积极组织力量参与橡胶工业强国发展战略研究编写,推进行业绿色发展强国措施、方案的落实,找出与国际绿色回收环保利用,保护环境、发展可利用再生资源先进水平的差距。与世界先进的环保理念水平进行衔接,明确努力方向,找出转型的目标。协同橡胶工业强国战略的实施,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推进废橡胶综合利用政策的落实。

    2、企业环境、用工成本将不断提高,企业须寻求高端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提升产品品质。要落实国家调结构、稳增长的精神。就胶粉加工、再生胶制造装备产生的安全、节能、污染隐患问题,找出差距。由单纯强调再生资源利用转向以保护环境为基础,提高对产业废弃物回收与利用的认识。

    3、通过政府和协会引导,建立行业发展的许可制度规划。继续落实2013-2014年度期间淘汰“小三件”,淘汰煤焦油,改变脱硫方式的三大任务目标。

    4、促进形成区域性废橡胶、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发展,协调与使用可再生橡胶资源企业双赢、共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5、制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环保型再生橡胶自律标准。推动再生橡胶产品由关注物性指标向化学指标转移,推动行业向绿色环保转型。

    6、贯彻《再生橡胶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对能源消耗、软化剂应用的实施。配合中橡协完成《橡胶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

    7、维护国内环境利益,坚持反对废旧轮胎进口。加工处理废轮胎生产胶粉、再生橡胶是为了处理我国日益增长的废轮胎而采取的一种方式,胶粉、再生橡胶的生产其第一属性是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属于环保行业,第二属性才是变废为宝。

    8、注重技术培训,建立完善行业技术管理人才库。倡导以人为本,爱岗敬业,推动企业文化的培养和建设。

    展望2014年,形势看好但任重道远,正如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邓雅俐会长在新年致辞所说:“新的一年对于橡胶行业来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也是面临挑战的一年。”同样,对于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来说,也是充满希望的一年,更是面临挑战的一年。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Powered by MetInfo 5.3.19 ©2008-2024 www.metinfo.cn